当前位置:   首页 > 数字化档案兰台 > 资 讯

国家档案局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

发布日期:2024-10-18 13:41:26 来源:国家档案局
核心提示: 人民城乡网是人民征程传媒、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乡村振兴联盟举办的城乡振兴门户网站

国家档案局印发《通知》
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值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希望你们以此为新起点,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特别是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是对全国档案工作者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档案局日前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各级档案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深刻体悟党中央和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学习贯彻工作的指示要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热潮,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批示、见行动、开新局。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把对档案工作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了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怎么做”的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认识。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理解、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通知》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谋划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方案和措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要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一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类档案”的归集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两场战役的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要认真做好新修订档案法贯彻实施工作,真正把法律的权威和刚性树立起来。要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利用、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档案事业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通知》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档案部门自身建设,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档案干部人才队伍,为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西人网 http://www.renminnet.cn/
[关闭窗口] [返 回]
(分享)告诉好友: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人员公示 | 法律声明 | 发展合作 | 联系我们

服务邮箱:renminnet@163.com  电话:13310989168 / 18049013748

备案号:陕ICP备2021011798号 | 法律顾问:陕西律师事务所  |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和路2号西安方园工贸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