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创新型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工作文件,掌握选拔政策,熟悉业务,严格按政策办事,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选拔录取原则,不得违反选拔规定。
二、服从组织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遇事推诿,贻误工作。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行各地省、市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秉公办事,按程序、要求进行宣传选拔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选拔录取计划;不得选拔录取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入学。
四、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做好宣传选拔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工作认真,细致准确,一丝不苟。
五、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经请示领导,不得自作主张随意答复处理。
六、严守选拔工作机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未正式公布或公开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提前向学生、家长和向社会泄露、公布。
七、处理好与教育主管部门、各地学校的关系。遵守各地有关部门工作制度和要求,树立守纪律、有礼貌、高素质形象。
八、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处关心考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解答群众询问质疑,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
中西部(北京)城乡经济文化发展中心城乡教育联盟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