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0 05:48:00 陕西人网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基本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四个方面,对慈善公益事业提出了明确更高要求,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的指导纲领和行动指南。四中全会首次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并首次明确要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从根本上确立了慈善公益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这个全新的社会和时代,慈善公益事业为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在弥补市场经济失灵和政府机制不足,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影响力越来越深远。在新的征程中,我们该如何充分发挥好慈善事业的力量,运用好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进一步改善民生、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文拟从基层慈善组织仍存在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入手,提出加强和完善基层慈善组织六大体系建设及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新思考,进一步发挥新时代地方慈善事业有益补充作用。
关键词:发挥慈善事业补充作用
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我国经济制度特别是收入分配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实现社会第三次分配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各级各地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我国慈善事业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水平低,同时地方慈善工作对象和内容广泛,且点多、面广、线长,集中度低,分散度高。因此,在地方慈善事业发展中仍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慈善事业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
慈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重要思想的一个载体。
一是发展慈善事业适应我国社会当前主要矛盾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社会当今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社会生产力经过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发展,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小康生活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各地条件差别很大,经济发展还是很不平衡,很不充分的,存在不少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固有局限性,会造成对公益事业和弱势人群的关注不够。因此,通过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满足贫困地区和弱势人群的需要,就成为解决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是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有利于缓解由于社会 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应 当看到,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的贫富 差距也有所扩大,在部分人群中存在着仇富心理,成为引起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由于贫富差别造成的社会矛盾,增进更多人对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获得感,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安定和谐,减少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阻力。
三是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有利于扩大内需,克服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也遇到了消费不足、产能过剩等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扩大内需,是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不仅直接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的福利,还有利于提振内需,扩大生产力进一步增长的空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四是适应企业家在富裕之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心理需要。在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企业家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财富,邓小平当年关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主张已经实现。先富起来的人群面临着如何处理他们的财富的问题。在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企业家,大部分都具有较强的家国情怀和 慈悲情怀,愿意甚至渴望把他们的财富拿出一部分与社会共享。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自发地进行独立 的或者有组织的公益慈善事业。但是这种个别或少数企业家自发的公益慈善活动,难免会遇到渠道不畅通,效果不彰显,活动难持久等等困难和障碍,有待于社会进行自觉的组织和协调,使之纳入规范的公益慈善事业轨道,满足这些企业家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愿望。
五是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使人们能普遍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感受到人间真情,增加社会的凝聚力。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人们在感受到社会真情的同时,也会产生出回报社会的激情和动力,超越个人私利的狭隘眼界,从而促进人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 总之,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它的重要价值和效用还会不断展现出来。
二、处于成长阶段的地方慈善事业
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不断推进,地方慈善捐赠、慈善救助及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由于地方基层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地方慈善事业特别是乡镇慈善事业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改革历程中仍面临以下三个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慈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做慈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有这份善心,很难。让别人理解你的善心,更难。保证自己的善款能用到实处,难上加难。目前仍有少数地方单位和个人对成立慈善组织的意义认识不足,理解不了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时代,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领域各方面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随着我国各慈善组织和其它非政府组织自身发展的日趋成熟,我国慈善组织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在不断壮大、社会地位也日益突出。有少数地方对慈善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没有把慈善工会看作是依照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只是把慈善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一个虚设机构;有的地方慈善多年不开展换届选举,慈善会长空缺多年也不选配,临时聘用人员不及时入会,其日常工作都得不到正常开始;有的地方慈善组织的职能作用只体现在领导干部对慈善组织的认识水平上,慈善开展工作显得非常被动。
二是对慈善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起步较晚,乡镇党政组织重视程度有待于提高,因而如何发挥好慈善基层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多少思考与行动。领导力量乏力,慈善工作基本上是民政科员在管,而民政科员和村支书事务多,很难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还有基层分会和工作站都面临着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如何让慈善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立”起来,还有待于探索和实践。这就造成工作上的问题该专的不专,该兼的也兼不起来。甚至有不少地方慈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即使在多数地方,慈善人员听起来不少,除了会长专职外,秘书长、副秘书长加起来有十多个,但都是兼职,组织约束力极小,是一些“四无”干部,即无职(没有职数)、无级(没有级别)、无权(说了不算,不能独立开展工作)、无位(机构改革后没有编制),地位很尴尬。
三是慈善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规范。少数地方慈善组织的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干部素质等自身建设方面相对较弱,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整顿规范民主程序等慈善工作法制化、民主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慈善的一些常识性和程序性工作亟须规范,致使社会各界对慈善意识仍淡薄,对慈善组织机构的规定了解不深不透,影响了慈善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发挥地方慈善事业有益补充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