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加快推动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数字技术是一种具有高渗透性的通用技术,其与传统农业的深度融合催生了数字农业的发展。数字技术通过对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全流程大数据的积累、开发、挖掘,能够实现对农业生产流程的系统化整合,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提升农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对传统农业的全方位重塑。
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中。数字乡村建设对数据要素在农村的积累起到重要推动作用。通过数字乡村建设,能够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物资流等向农村集聚,促进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积累。数字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数据要素为切口,通过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增加对农村信息技术的建设力度,吸引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投身数字乡村建设,畅通公共资源向农村投入通道。
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数字乡村建设既可以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经营收入,也可以通过提高农民数字素养增加财产性收入。随着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嵌入和应用,传统农业正朝着智慧农业加速转变,降低了农业生产的管理成本、决策成本以及人力成本,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实现农业精细化管理,从而降低农业损耗;同时,通过信息网络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收入。数字乡村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投资机会,数字金融、移动支付等大大降低了金融投资门槛,使农民也能享受现代金融的发展收益,同时为农民扩大生产、多元经营提供信贷支持,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应把握以下几个现实着力点:
加快建设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农村数字基础薄弱,在5G等新兴前沿信息基础设施方面相对落后。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应大幅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夯实建设数字乡村的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持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工作,支持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发展。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另外,还需对农村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
发展农村数字经济,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可从农业生产端和销售端两处着手。在生产端,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大力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在销售端,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乡村邮政和快递网点普及,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培育农村电商产品品牌。
引导数字金融向农村延伸下沉,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农村金融具有数额小、收益低、周期短、数量多的特点。数字金融从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为农村带来普惠性金融服务。从广度上,数字金融将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银行、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多元金融产品或服务,改变传统农村金融模式单一、产品匮乏的现状;从深度上,数字金融的兴起使大规模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成为可能,增强了金融灵活性、适应性和可获得性,有效弥补了农村金融的短板。数字金融的去中心化特点大大缩短了信贷流程,效率大大提升。同时,数字金融创新金融模式,提高农村金融的稳定性,为农业提供可持续金融解决方案。
推动农村数字化治理,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村“互联网+党建”,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加强农村党员管理,打破地理空间的限制,广泛开展网络党课教育,快速精准传达中央精神,推进农村党建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快农村全面接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广“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少跑快办,提高农民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统筹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数字乡村建设不能简单复制智慧城市,而应通过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将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各部门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坚持城乡融合,创新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城市网络、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向乡村流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在规范数字乡村建设、制定发展标准时,应坚持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作者:孔 晗、刘 帅分别系武汉大学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讲师)
原标题:以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