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升对农村电商战略价值的认识。对于农民而言,农村电商一方面是满足消费的新渠道,另一方面是售卖农产品的重要途径。对于电商企业而言,发展农村电商是渠道下沉寻找增量市场的重要方向,也是发挥企业社会公益价值的重要载体。对于政府而言,农村电商是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模式,农村产业发展的新生态。农村电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土地、资金、人员、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配置,成为农村新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发一系列产业变革和场景创新,在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面向未来,农村电商深层次战略价值需要进一步挖掘。
二是提升农产品网货转化及供应链保障能力。网售商品要适应网民海量消费需求,标准化程度要高,产品迭代要快。而这些方面恰恰是农村网售商品的短板,农产品尤其是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产量有限,一旦成为爆款很难及时满足大量需求。此外,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更新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应针对性提升农村地区“农货”变“网货”能力,在补齐农村电商基础设施短板基础上,体系化推进选品、分拣、包装、品牌卖点策划、供应链保障等。
三是要着力补足农村电商相关要素短板。农村电商发展首先要解决物流问题,工业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伴随快递下乡、电商服务站建设等有所缓解。从长远看,需考虑成本收益问题,政府补贴退坡后,应发挥互联网优势,汇聚农村地区消费与售卖双向需求,使分散需求规模化,驱动市场化机制形成。同时,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问题也需破局,农产品上行销售对冷链、分拣、初加工、包装等环节要求较高,配套设施还需政府、市场持续投入。应继续改善农村电商人才供给问题,采取公益培训和市场增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创业孵化为重要载体从产品、营销、物流、品牌等方面,提升农村电商人才的综合能力。应基于农村电商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信用等级低等特点,创新农村电商金融服务方式,把电商交易数据纳入融资依据范围,倡导平台企业开发农村电商金融服务新产品。
四是进一步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在农村电商领域的协同作用。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大量投入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了许多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瓶颈问题。大量电商平台企业也纷纷布局农村电商市场,建基地、建仓储、开发特色产品等,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服务生态。在已有基础上,应把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资源与电商企业运营服务体系有机对接,在盘活存量资源的同时,提升公共服务可持续运营能力。此外,提升农村电商市场规范性,也需协同发挥政府监管力和平台企业市场引导力,解决好当前农村电商领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下一阶段,农村电商应以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核心目标,大力培育农村电商“新农人”和相关企业,继续补足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规范与引导,实现农村电商可持续健康发展。
(李鸣涛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