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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档案馆开放档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5 10:49:46 来源: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规定,经开放审核后,陕西省档案馆决定向社会开放214701件档案数字化成果。现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规定,经开放审核后,陕西省档案馆决定向社会开放214701件档案数字化成果。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本次开放的档案数字化成果主要涉及馆藏民国档案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档案,其中民国档案125968件,建国后档案88733件。开放的民国档案是1932年—1949年陕西省高等法院的相关档案,主要内容涉及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法院组织法,法院及各分院、县司法处组织规程,各类民事、刑事类诉讼案件等,具有珍贵的史料研究价值。开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档案是1950年—1992年陕西省监察厅(撤销)、1952年—1997年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950年—2000年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1982年—1983年中共陕西省委人事安排小组(撤销)、1982年—1984年中共陕西省委机构改革小组(撤销)、1977年—1997年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1970年—1997年陕西省环境保护厅、1978年—1997年陕西省旅游局等共8个全宗的相关档案。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将分批次上传陕西档案信息网。

二、利用方式  

1.我国公民和组织持合法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到馆查档。

2.港、澳、台同胞持省侨务办、省台办出具的介绍信或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馆查档。

3.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须持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到馆查档。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可来馆现场查询;也可通过来电来函、网站留言、异地跨馆等方式咨询和委托我馆代为查询。

联系电话:029-89230846

                                      陕西省档案馆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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